谈谈消防应急照明疏散系统的安装要求与调试
浏览次数:1622更新时间: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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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疏散系统要按照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骋叠要求进行布线,并按照要求进行安装与调试。
消防应急照明疏散系统施工安装前,应首先检查产物的外包装是否破损、外观及结构是否存在问题,并严格按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对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验)和选型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配件及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产物不得使用。
消防应急照明疏散系统
系统安装的一般要求:
1.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头连接;
2.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对人员正常通行不要产生影响,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周围要保证无遮挡物;
3.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的疏散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4.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安装;
5.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7.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8.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具;
9.消防应急灯具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
消防应急照明疏散系统的功能调试:
1.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功能调试
(1)分别操作自带电源型系统的手动转换装置和模拟消防联动自带电源型系统的应急照明配电箱,系统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2)分别操作集中应急电源的手动转换控制装置和模拟消防联动集中电源型系统的集中应急电源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系统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3)分别操作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转换开关和模拟消防联动集中电源型系统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2.集中控制型系统功能调试
(1)模拟消防联动控制信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控制相关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2)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系统内所有的消防应急灯具、消防应急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其它附件的工作状态;
(3)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使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相关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消防应急照明疏散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构筑物的规模、使用性质及日常管理及维护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2.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3.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疏散系统具有如下特点:
1.与消防预警、报警系统联动,准确判断火点位置。
2.对所有应急指示灯及照明灯实施全天候无间断的实时巡检,并在时间以声光报警的方式提示并显示故障灯的位置及工况。
3.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时,增加闪烁及声音提示,如&濒诲辩耻辞;这里是安全出口&谤诲辩耻辞;,以免逃生人员错过出口延误逃生时机。
4.在确定火点位置后,系统立即下达指令,使所有应急疏散诱导灯按照合理的逃生逻辑调整指示方向,其原则为:远离火点疏散。